涉非法营运,忻州俩嘀嘀司机被重罚
发布日期:2021-03-31 11:56:30 来源:黄河新闻网忻州频道 作者:

记者日前从忻州市交通局官网发布的《自然人行政处罚》公示中获悉,忻州两名司机利用“æ»´æ»´”平台非法营运,被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,两名涉案司机被罚款10000元。下面为行政处罚公示中具体信息:

 
违法事实:2021å¹´3月9日上午10点29分左右,高某某驾驶晋HXF291号车通过“æ»´æ»´”平台接到派单,在大西高铁站-公交站路西接“æ»´æ»´”平台下单的乘客,准备去往巧克力宾馆,在接上乘客后被我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。经我队执法人员调查核实,当事人承认其违法行为。处罚依据: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,罚款:10000元罚款;处罚机关:忻州市交通运输局。
 
违法事实:2021å¹´3月9日下午16点33分左右,赵某某驾驶晋HSU092号车通过“æ»´æ»´”平台接到派单,在站前广场-东侧-公交站台北侧接“æ»´æ»´”平台下单的乘客,准备去往忻州职业技术学院,在接上乘客后被我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。经我队执法人员调查核实,当事人承认其违法行为。处罚依据: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,罚款:10000元罚款;处罚机关:忻州市交通运输局。
 

 
拍友反映:忻州网约车运行条件是什么?恳请有关管理部门解答。
 
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:忻州网约车运行条件:依据《 忻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:首先车辆必须依托经忻州市行政审批局许可的网约车平台运营(如首汽网约平台等),其次车辆需办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,驾驶员需办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。
 
忻州市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:经过几年的发展,“网约车”市场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,持“双证”上路运营的网约车司机数量也在与日俱增,用户对网约车出行的认识也更加趋于理性和成熟。日后,我们将不断对网约车优化调整,优化便民服务,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办理手续。持续责成企业平台加强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营运。每个月例行对各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检查,从安全设备、应急措施和平台调度等方面落实。“网约车”的发展将为大众带来安全便捷的出行方式,为城市营造更健康环保的交通环境,助力忻州经济增长和旅游产业的高品质发展。
 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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